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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85000

学制:2年

上课方式:周末班 集中班

地点: | 浙江 |

工商管理学科是研究工商企业经济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的学科,该专业主要包括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和内部行为管理,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2年,学费8.5万。利用集中或周末授课,大专及以上学历即可就读,可获得学历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浙江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需要对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丰富的经验和足够时间参加学习在职研究生课程。请依据浙江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具体条件,报名时间,以及相关课程设定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浙江理工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市,占地面积2100余亩。学校前身——蚕学馆,是杭州知府林启为实现实业救国、教育救国的宏愿于1897年创办的,是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08年,因办学成绩卓著,被清政府御批升格为“高等蚕桑学堂”。辛亥革命至解放前夕,因时局动乱,学校几度易名、数迁校址,在风雨沧桑中生生不息、坚持办学。新中国成立后,学校不断开拓进取,绘就了新的历史篇章。学校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64年由国务院定名为浙江丝绸工学院,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获得推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2017年,学校入选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一、学习方式及学制

(一)学习方式

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其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浙江理工大学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招生考试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学制

工商管理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二、招生类别及规模

(一)招生类别

浙江理工大学(以下简称 “我校” )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艺术硕士艺术设计专业、应用心理硕士、会计硕士及工商管理硕士(MBA)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规模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招生计划为基数拟订,仅供参考。复试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已接收推免生人数、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因素适当调整,最终在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中公布各专业招生计划。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本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备注:学校部分专业或研究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凡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报考前仔细阅读教育部、省市考试院、所选择的报考点以及浙江理工大学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请核对确保信息无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报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等信息非常重要,后续用于向考生发送短信、发函调档、寄送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招生材料,请考生务必准确、完整填写。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试

(一)初试

1、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初试日期和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考点和我校的公告。

3、初试地点

初试考场由报考点统一安排,考生须到指定的考场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时无法完整提供下述报名材料原件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

3、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复试

1、复试时间:3月中下旬至4月初

2、复试地点:浙江理工大学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4、我校和各学院硕士点复试考核办法及时间安排见研招网复试相关通知。

六、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七、录取

(一)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再结合考生政审和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

(二)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费

工商管理硕士(MBA)(125100):全程85000元/生(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分两年收取,每年收取42500元;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均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研究生学费退费事宜,按《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

1、历年复试分数线、录取人数、导师信息等均可在我校研招网查询。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4、研究生按照就业去向分非定向和定向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5、本招生简章由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则以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我校将对本章程进行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招网予以公布。

6、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学校研招网。

以上是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详情请咨询线上客服或者直接报名有老师直接对接。

联系方式

电话:13121116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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