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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单独考试)简章

学费:20000

学制:3年

上课方式:周末班

地点: | 吉林 |

  长春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2.4万。利用周末授课,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就读,可获得学历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

一、招生人数

  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31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7,共计1370人。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部分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外语能力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我校单独考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军队和国防系统考生。

  单独考试仅在技术经济及管理、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方向)招收非全日制考生。单独考试只招收英语考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长春理工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1010日至1031,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场确认时间以报考点规定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按所选报名点公告要求,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及报考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四、考试时间

  1221日至1222

 

五、学制、学习方式及办学地点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各专业招收情况请查看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研究生教育办学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分为东校区、南校区、西校区。住宿原则上根据当年实际情况按学院所在校区安排。

 

六、学费标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单位

085400

电子信息

8000

元/生/年

 

七、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及标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当年复试通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八、其他

  1、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考试前与研招办联系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当年复试通知)签署《定向就业协议》 ,档案不转入我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协议的,按非定向就业录取。单独考试考生按报考信息录取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考生无国家助学。

  4、同等学力考生(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除外)须参加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包括专科毕业两年以上考生和本科结业考生。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跨专业考生均不需参加加试。

  5、考生应在1214日至12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6、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综合笔试、专业综合面试。综合素质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以当年复试文件规定为准。

  7、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应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以便发放录取通知书等。

  8、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联系方式

电话:13121116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