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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公共卫生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30000

学制:3年

上课方式:周末班

地点: | 安徽 |

  安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公共卫生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3万元,本科毕业学历可报考,就读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的公共卫生专业的硕士毕业后可以获得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

  安徽医科大学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学习方式、招生计划

  1.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准确界定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3)坚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4)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和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5)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规定: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对于报考我校非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考生,录取后将不转户口、不调档案、不转组织关系、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和学校奖助政策。

  2.招生计划:我校硕士研究生初步招生计划为1958名,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5名(专业学位)。最终招生总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每年报到当天)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我校所有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

 

三、考生报考有关事项

  (一)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等事项(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1.报考点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关于安徽医科大学报考点:因容纳规模有限,我校报考点2021招生年度仅接受安徽医科大学(含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

  2.网上报名:每年10月。考生登录“研招网”报名前必须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认真填写本人相对稳定的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寄录取通知书用)以及能直接联系的电话号码。我校录取通知书通过中国邮政寄出,地址应尽量详细,以便邮局能成功投递。

  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网上(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以各考点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①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②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③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④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报考资格审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复试时我校也将对有关证书加以核查,如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5.下载打印准考证: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6.其他:详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等,请自行查阅。

  (二)初试考试科目:

  1.各专业初试科目,详见《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科目参考书目见《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

  2.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数学(一)和数学(二)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它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护理综合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组织专家编写,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药学综合、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专业学位)由相应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提出指导性意见,试题由我校自行命制。

  3.分值情况: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科目为三门的,科目三(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考试科目为四门的,科目三(基础课)、科目四(专业基础课)满分均为150分。

  

四、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内容

  1.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2.复试内容

  我校报考生源、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以我校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为准。

  

五、录取及学制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收费标准

  10000/学年

 

七、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八、其他

  如在招生年度国家或我校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执行,招生信息以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为准。

 

联系方式

电话:13121116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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