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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法学院法律(法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36000

学制:3年

上课方式:周末班

地点: | 海南 |

  我校计划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3200名左右(含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最终各专业招生人数依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结合我校各学科科研、师资、生源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适当增减。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中含推免生人数(在招生专业目录中,10020)表示该专业拟招生总人数100人,其中拟招收推免生20人),实际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研究方向名称后学习方式标有“(1)全日制”的,表示该专业招收“全日制”研究生;研究方向名称后学习方式标有“(2)非全日制”的,表示该专业招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具体见“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生报考时注意选择。

  按照就业方式区分,硕士研究生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合同需在复试期间办理,并交一份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的123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选报考点是采用现场确认还是网上确认以报考点公告为准)。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或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或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1010日至10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于1120日前向我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信息确认(现场确认还是网上确认以报考点公告为准)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1.确认网报信息

  (1)现场确认的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实行网上确认的报考点,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按系统提示及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网上确认考生需按报考点要求上传确认所需材料,并按规定时间确认。网上确认流程及具体所需材料,见各报考点公告。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1.各考生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含我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要求),现场确认后,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凡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2.对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请于1120日前向海南大学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往届生)、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在录取当年9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成绩单(盖章)。

  

四、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1214日至12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12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考试科目

  12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21日下午外国语

  12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22日下午业务课二

  1223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说明及考点公告。

  

五、复试及调剂

  1.我校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间进行(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公布的时间为准)。复试工作办法及其他注意事项,请留意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招生工作”栏目信息和各学院的网页。

  2.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我校调剂有关规定和调剂信息将于国家复试分数线确定后,在海南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工作栏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公布,届时符合调剂条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4.各专业的复试科目请查看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5.以下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

  (1)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高职高专毕业生。

  (4)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5)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注明须加试的考生。

  

六、录取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复试期间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被确定录取的硕士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2年,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申请须在复试结束后5天内向学校提交,过期一律不再办理。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其他

  1.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学制为3年。

  2.收费标准见下表(如有变化,以海南省物价局最新规定的为准)。

  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

  单位:(元/生·年)

研究生类型

项目

收费标准

非全日制研究生

硕士

12000

 

 

联系方式

电话:13121116837